发布时间:2024-04-09
本人杜云桥,男,1958年10月26日出生。2023年11月8日我携带鱼竿和翻板钩到枝江市百里洲镇和家渡渡口段面长江边钓鱼时被民警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虽然知道现在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期,但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我应该不会被查获,就抱着侥幸心理。现在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深刻认识到了错误,我真诚自愿认罪悔过。
今后,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主动劝导身边人不要非法捕鱼,保护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请大家以我为戒。
悔过人:杜云桥
2024年 4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