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本人代金柱,男,1969年11月15日出生。2023年11月29日我携带鱼竿和翻板钩到枝江市百里洲镇戴家渡渡口段面(松滋河枝江段水域)进行捕鱼时被民警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我知道现在是长江流域禁渔期,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我这种行为不是犯罪,应该不会被查获,就抱着侥幸心理。现在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真诚认罪悔过。
今后,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劝导身边人不要非法捕鱼,保护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请大家以我为戒。
悔过人:代金柱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