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8
枝江融媒 今年以来,枝江市依法查处了多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扎实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现对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
2026年2月12日,枝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枝江市某某百货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实际储存烟花爆竹制品达84箱,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定储量(50箱/50千克)。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枝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经营者陈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499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6年2月15日,枝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巡查中发现彭某某便利店内二楼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共计305箱,且未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枝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305箱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6年2月18日,枝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巡查中发现马某某便利店内二楼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共计26整箱及19个零散烟花爆竹,且未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枝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26整箱及19个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本次曝光三起烟花爆竹安全违法典型案件,违法情形各有不同,但均触碰安全管理法律底线,所有涉案人员均受到严厉追责,警示意义深刻。马某某、彭某某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擅自在商铺二楼违规囤积烟花爆竹,属于非法储存经营危险物品,大量易燃易爆品存放在人员密集沿街店铺,极易诱发爆炸、火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二人违规存放数量不等,分别被处以5日、8日行政拘留,全部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直观体现无证囤存烟花爆竹,必将承担责任,不存在侥幸空间。经营者陈某某虽持证经营,但无视许可核定储存限额,超量堆放烟花爆竹,大幅放大店内安全风险,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这明确告诫持证商户,许可不是违法“护身符”,超量储存同样构成违法,监管执法绝不姑息。
在此警示全市广大商户及群众:烟花爆竹属高危易爆物品,私自无证储存、销售,或持证商户超限额囤货,均属于违法行为。非法储存经营不仅货物会被全部收缴,还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一旦引发安全事故,还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请全体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存放,主动举报非法涉爆线索,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一审:胡文汇
二审:何唯
三审:龚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