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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讲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和优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0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科技创新奖励和优惠政策做以下解读:

一、奖励补贴

1.枝江市对第一次获得认定和重新认定(高企满三年有效期后需重新申报)的高企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枝江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宜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研究院)、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湖北省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即企业上年度投入的研发经费较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给予奖励,政策实施截至2025年。奖励金额按照“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系数”测算,奖励系数按企业上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设置了三档(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就是企业研发经费/企业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于30%(含)的,奖励系数为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介于10%(含)和30%(不含)之间的,奖励系数为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于10%的,奖励系数为4%。单个企业兑付起点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0个百分点,按15%的税率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按25%的税率征收)。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

3.制造业高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4.延长亏损结转年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亏损结转弥补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用电优惠

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高新技术企业即可享受直供电优惠政策。(一般工业企业至少要达到2000万千瓦时的年用电量才能享受直供电优惠)。

奖励和优惠政策咨询:42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