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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讲堂】计划生育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7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下面,我就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做一个解读:

一、现行生育政策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再生育。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二、三孩政策配套措施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合法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补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5000元。

(二)育儿补贴金

申报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育儿补贴金。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育儿补贴金。

2.申报育儿补贴金的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其他:

1.育儿补贴金按月计算,一年一发放。2023年度的享受对象,发放自该子女入户之月起至2023年9月的育儿补贴金。2024年度的享受对象中,为2023年度继续享受的对象,发放上年10月至当年9月的育儿补贴金;为2024年度新增的对象,发放自该子女入户之月起至当年9月的育儿补贴金。以此类推,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

2.单亲家庭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监护人),享受育儿补贴金。

3.享受育儿补贴金政策的子女死亡的,应从其死亡的下个月起,终止发放育儿补贴金。

4.享受育儿补贴金政策的子女,户籍迁移到宜昌市外的,从户籍迁出的下个月起,终止发放育儿补贴金;户籍迁移到宜昌市内其他县市区的,由原户籍所在地继续发放到子女满3周岁,避免群众再次申报,确保不重不漏。

5.子女户籍在三岁以前迁入枝江市内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从其户籍迁入之月起,享受育儿补贴金政策,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

6.育儿补贴金政策实行申报制。符合条件的群众须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或外地市首次迁入)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健办自行主动申报,该子女超过3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育儿补贴金。

(三)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享受条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均可以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2.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该子女为枝江市户籍,父母一方为枝江市户籍人口。

3.在宜昌市区域内幼儿园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含幼儿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或在大宜昌市内跨县市区就读)。

补助标准: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按照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以上内容为我市现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今后,卫健部门将一如既往继续做好新时期人口家庭发展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