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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城市环境,文明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2021-03-11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2020年10月,我市以县级入选城市全国第18名、全省第1名的好成绩,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三年来,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力军,在枝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宁脱一层皮,不丢零点一”的决心,攻坚克难,首创首成。这是50万枝江人民的共同荣光,是枝江历史上值得铭记的大事喜事。功劳归于全市人民,荣誉属于全市人民。

当前,我市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希望城区门店经营者积极配合,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10个标准,共同维护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

1.不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2.如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等其他公共场所举办活动,提前1个工作日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

3.如需设置、更换、修缮广告或店面招牌,提前1个工作日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在进行施工作业前,预先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现场进行围蔽,并保持周边整洁和围挡完好;

4.经营期间做到不噪音扰民,不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

5.从事餐饮业的,按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及专用烟道,并正常使用,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

6.不在店面门前及周边的树木、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刻画、涂写、张贴野广告;

7.不在店面门前及周边堆放杂物,搭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8.不占用城市道路或树木、护栏、电线杆、路牌等设施进行晾晒、吊挂;

9.不设置地锁或用物品侵占店面前或周边的公共停车位,并对店面门前或周边的停车秩序进行劝导和管理;

10.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不乱倒污水、潲水或其他杂物、垃圾。

乘风破浪再前行,砥砺奋进新征程。这是一场全民接力的长跑,也是一篇没有休止符的乐章,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广大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人人都代表我们这座城市的形象。我们希望全体市民大力支持,特别是门店经营者更要积极参与,发挥主人翁意识,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枝江献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