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三峡枝江网 > 讲堂 > 三分钟讲堂
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0-11-10

工贸行业领域宽、企业数量大、从业人员多,安全基础薄弱,近期枝江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是诱发事故的主要根源。那么,什么是较大危险因素?较大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

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建立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基础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有所提高。

一是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将责任逐一分解、层层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依据《指导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

二是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特点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结果,将其划分为重点监管单位和一般监管单位,原则上将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熔融等危险性较高的工贸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其他工贸企业纳入一般监管单位,建立按类分级、按级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坚持对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每月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一般监管企业每季度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规定,将重点监管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开展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每年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以执法推动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落实,坚持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企业台账,掌握企业危险因素及辨识管控能力。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督整改到位一起;对要求落实到位、能够有效进行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企业,可以赋予更多的自主管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