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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8

今天在这里就具体资助政策给大家做一个解读:

一、学前教育

在我市幼儿园就读的贫困户儿童,可享受学前教育资助。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的资助政策概括起来讲,就是“两免一补”。即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包括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一补”:分为两个阶段,2019 年春季学期前,对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寄宿生中的建档立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19 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学生全面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特校学生每人每年1250元。

三、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两项政策。即免交学费和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分别执行。

四、中职学校

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就读期间可享受免交学费和申请国家助学金、奖学金三项政策。

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4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涵盖一、二年级,每人每年2000元。

2019 年秋季学期起,增设国家奖学金资助项目,奖励对象为:在籍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省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为经办金融机构,由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自愿申请,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承担。贷款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