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三峡枝江网 > 讲堂 > 三分钟讲堂
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5-07-21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四、枝江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如何测定?

  答:枝江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职工所购自住住房评估价的70%。

  五、枝江市现行贷款最长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枝江市现行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职工离退休时的年限。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月工资总额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单身职工,只计单方月工资总额。

  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3月1日调整并实施的。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年利率为3.5%;6-30年(含30年)的,年利率为4%。

  八、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答:登陆枝江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www.hbzj.gov.cn/420583/)、中国枝江网(www.zgzhijiang.gov.cn)或“枝江发布”官方微信,点击住房公积金,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

  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哪些情况下可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十、住房公积金支取需要出示哪些资料?

  答:(1)购房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与交款发票。

  (2)建房出示本人或配偶的《建设许可证》、《土地使用证》。

  (3)大修住房出示建设部门批准的文书。

  (4)离退休出示离休证、退休证。

  (5)死亡出示死亡证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稽股长审核支取申请人的身份,对符合支取资格的支取申请人,督导其在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具支取委托书等支取证明材料,供存档备查。

  (6)下岗职工出示失业证(劳动就业证)或解除用工合同文书。

  (7)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出示银行住房贷款协议书及最近 12个月还贷明细表。

  十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部分缴交比例?

  答: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补贴的12%;其它单位:月工资总额的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