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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02

  2015年高考政策七大变化:

  第一大变化是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农村独女加分分值减少。去年,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分值是10分,今年,调整为5分。二是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有所缩小。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比如聚居在宜昌市长阳和五峰县土家族考生可以享受政策,散居在枝江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但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另外,还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第二大变化是农村考生可享受两个方面的照顾。

  今年,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户籍考生:即一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二具有当地乡镇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也是农村户籍,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享受两个方面的照顾:即一方面可以参与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另一方面也可以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参与高校专项计划录取。 

  第三大变化是高校自主招生时间有新规定。

  从2015年起,教育部规定,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同时,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等8所省属高校今年取消面向当地考生的5%自主招生计划。

  第四大变化是志愿填报方面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2015年,我省除艺术本科(一)外,其他专业、包括高职高专的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全部实行平行志愿。

  第五大变化是高职高专学校分两阶段录取,两阶段录取方式也不同。

  第一阶段:由省招考办统一划定录取线,有招生计划的高职高专学校在统一划定的录取线上按学生志愿录取。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高校,经省招考办同意,可进行补录,补录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有需求的考生到时侯可以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看具体办法。

  第六大变化是取消中职考生的“高职统考”,中职毕业生升学主要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招。

  第七大变化是部分高职高专学校在学生培养方式上有创新。

  从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考生通过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学生前3年注册专科学籍,达到毕业要求后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升入本科时注册本科学籍,达到毕业要求后,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