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1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国家或本地区专门的认定管理机构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定。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减免10个百分点:按15%的税率征收(一般企业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三)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四)制造业高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关于明确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8号)]
(五)增值税加计抵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二、用电优惠
高企的年用电量达到100万度以上,即可享受直供电优惠。(一般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达2000万度以上才能享受直供电优惠。)[《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湖北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能源建设〔2018〕3号)]
三、现金奖励
1、枝江市对新认定及重新认定的高企均奖励20万元。
2、湖北省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即企业上年度投入的研发经费较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给予奖励,政策实施截至2025年。奖励金额按照“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系数”测算,奖励系数按企业上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设置了三档(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就是企业研发经费/企业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于30%(含)的,奖励系数为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介于10%(含)和30%(不含)之间的,奖励系数为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于10%的,奖励系数为4%。单个企业兑付起点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发〔2023〕60号)]
四、其他
(一)品牌提升:“国”字招牌,是企业参加各类招投标、资质评定/升级的加分项,能够加速企业上市或挂牌进程的加分因素。
(二)项目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各类科技、经信、发改部门的项目和平台。
(三)金融支持:更容易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机构的信贷支持和风险投资。
若您和您身边的企业有意申报高企,欢迎致电枝江市科技局咨询。联系电话:42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