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 | 枝江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欠债还钱本是理所应当,但有些人迟迟不还,总想赖掉。


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枝江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十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曝光,信用惩戒,筑牢制度的篱笆,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如果您有以上人员线索,请及时拨打电话:0717—4297939。


来源丨长安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