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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枝江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回国投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关于敦促枝江籍滞留境外

涉诈高危人员回国投案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1年以来,我市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多次敦促枝江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主动回国投案。截至目前,仍有多人执迷不悟、一意孤行、拒不回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联系劝促其尽快回国自首。

二、对于主动回国,并如实说明情况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对于未提前报备又私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在2022年7月31日之后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境外的枝江籍涉诈高危人员,将采取“七个一律”惩戒措施:

1、一律冻结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和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银行账户、电子支付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2、一律列为失信人员。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

3、一律冻结其户口。对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的户口一律冻结,下落不明的办理失踪登记,超过6个月仍无下落的,依法申报注销户口。

4、一律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凡是未按期返回,仍滞留境外的涉诈高危人员的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追缴、没收其个人财产。

5、一律从严政审。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其直系三代亲属在入团、入党、入伍、考录公务员、考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等函询调查时,原则上视为政审不合格。

6、一律截断政策补助。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暂停所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7、一律全面深挖打击。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重从快深挖打击。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作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

杨警官  18871594009

代警官  1887159394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枝江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来源:平安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