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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 20 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常态化防控,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讲究个人卫生,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做好环境消杀,室内勤通风勤消毒;不聚餐,实行公勺公筷、间座就餐;尽量减少外出,坚决避免到中高风险区;身体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医院、学校、养老院、 监所、商场、超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坚决避免人群聚集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厅、交通站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要釆取措施限制客流量,推荐群众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科学调整候车、 排队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人员聚集。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杜绝不必要外出交流学习,避免人员非必要聚集。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三、持续加强村(社区、小区)、公共场所管理 

各小区、宾馆、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通风消杀、进入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管理,杂居小区、无卡口巷道由流动测温队开展流动测温。坚持做到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各景区、游览场所、场馆实行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峰旅游、间隔入园,有效防范因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各镇(街道)要组织纠察队加强村(社区)、小区公共场所防控工作巡查纠察。

村(社区)要加强居民健康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防病能力,对小区进行严格全面的消杀,切实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四、规范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住宅空调使用管理 

办公场所、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空调前应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对送风卫生质量进行检测。室内温度建议不低于 26 摄氏度,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关闭,或者开门、开窗运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空调系统时,要增加通风换气频次,可开窗、 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空调每运行 2-3 小时通风换气约 20-30 分钟。对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超市、地下车库等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每天营业结束后,空调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空调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加强对下水管道检查处置。

五、全力保障复学复课师生安全和健康 

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家属和学生家长健康教育、健康监测。 

六、持续保持应急处置、群防群控联防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按规范处置。所有入院病人必须缓冲、开展核酸检测,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境外来枝入枝人员、重点地区来枝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登记个人信息,服从村(社区)防控管理相关规定。 

凡是不戴口罩、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刻意隐瞒相关真实信息、不及时报告身体健康状况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导致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或出现无症状阳性感染的人员,其医疗费用(参加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集中隔离观察费用一律自理。 

公职人员应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或落实防疫责任不力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自觉减少外出,群防群控,共同努力赢得疫情防控战役全面胜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