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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6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封控管理和居家隔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小区封控管理。对所有小区实行封控管理,要求“人不流动、车不移动”。在此基础上,小区若有下列情形的,实行强制封闭措施:

1.在一个单元楼内,有 1 个居家观察家庭的,对该户实施强制封闭措施;有 2 个居家观察家庭的,对该单元楼实施强制封闭措施;有 3 个及以上居家观察家庭的,对该家庭所在楼栋实施强制封闭措施。

2.在一个单元楼内,有 1 例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对该单元楼实施强制封闭措施;有 2 例及以上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对该病例所在楼栋实施强制封闭措施

(二)强化村组封闭管理。对所有村组实行封控管理,要求“人不流动、车不移动”。在此基础上,村组若有下列情形的,实行强制封闭措施:

1.在一个组内,有 1 个居家观察家庭的,对该户实施强制封闭措施;有 2 个居家观察家庭的,对该组实施强制封闭措施;一个村内有 3 个及以上居家观察家庭的,对所在村实施强制封闭措施。

2.在一个组内,有 1 例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对该组实施强制封闭措施;一个村内有 2 例及以上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对所在村实施强制封闭措施。

(三)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1.分餐吃饭,分房睡觉,时刻不忘戴口罩。

2.常通风,勤洗手,养成习惯病毒走。

3.废弃口罩不乱丢,消毒杀菌天天有。

4.若有发热要报告,及早治疗很重要。

5.居家观察 14 天,健康生活一万年。

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