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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甲供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项目概况

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甲供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维修改造甲供材采购

2、项目编号:HBHN202402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2.24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供应商)

5、采购内容:墙面真石漆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7、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所投货物须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12层)。

3、获取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磋商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告发布媒介:

三峡枝江网(http://www.sxzhijiang.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会将在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磋商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枝江市人民法院

地    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江汉大道299号

联 系 人:黄  强    联系电话:19107240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金山大道欣翔农业1栋12楼

联 系 人:熊  灿    联系电话:1587260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