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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2024年农药监督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4-04-12

项目概况:

枝江市2024年农药监督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024-011(2)

2.项目名称:枝江市2024年农药监督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第2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7(万元)

5.最高单价限价:1340元/次(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内容:对监督抽样的农药进行检测,包含有效成分检测和隐性成分筛查(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须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磋商小组核查,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楼会议室(枝江市民主大道5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楼会议室(枝江市民主大道59号)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网站:三峡枝江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磋商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其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的,将提交磋商小组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胡雪峰

联系电话:18086241925

地址:枝江市民主大道5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18908600715

地  址: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