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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枝江市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12-30

关于征求《枝江市推进新就业形态

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9号)精神及市政府领导要求,市人社局牵头起草了《枝江市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3年1月30日17:30前将意见反馈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朱婧雯,联系电话:4219068,邮箱:1792096899@qq.com。

附件:枝江市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枝江市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枝江实际制定如下保障工作措施。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就业形态、平台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保障、注重公平,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四个枝江”建设、“筑堡”工程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包括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以及家政服务员等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用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建会入会、维权服务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制度机制基本健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 主要措施

(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1.建立用工报告制度。平台企业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报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    

对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平台企业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并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各镇(街道)]

3.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平台企业建立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管理制度,规范召开职代会,让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

4.完善集体合同协商制度。围绕劳动者普遍关心的工资结算、福利待遇、社保缴纳、安全卫生保障等主要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商合同并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

5.优化生产作业环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切实提升安全技能和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镇(街道)]

6.落实社保权益保障。督促企业依法参保,保障新业态职工的参保享保权益。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签订书面协议的,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鼓励平台企业为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7.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合法、公开公正、程序正当、综合裁量、罚过相当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依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告诫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慎重实施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镇(街道)]

8.速裁快调劳动争议。实行“一站式”维权服务,落实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平等协商、法律援助、仲裁申请等服务,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力度。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或司法途径维权,全方位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法院、各镇(街道)]

9.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机制,通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ABC 等级评价、“重合同守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实施分类区别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各镇(街道)]

1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挖掘和表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勤勉敬业、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适时公布侵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形成尊重、理解和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镇(街道)]

(二)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爱服务。

11.实施社会救助兜底。常态开展“工会进万家”活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送温暖、送清凉、送健康、送普惠服务对象,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将符合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或建档帮扶,通过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等帮助缓解困难状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各镇(街道)]

12.加快服务站点建设。把爱心驿站建设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紧密结合,新建爱心驿站3家、货车司机之家1家,增购爱心物资,完善服务功能,为需要的劳动者提供临时休息场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3.全面推动建会入会。聚焦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电商从业者等重点群体,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集中资源力量,创新手段载体,大力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建立完善纵横交织、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努力实现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广泛覆盖。(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三)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

14.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定期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调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就业帮扶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银监办、市总工会、各镇(街道)]

1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新就业形态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平台企业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劳动者对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及时调整培训方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应为培训能力不足的平台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局、市总工会、各镇(街道)]

16.组织劳动技能竞赛。将新就业形态相关工作纳入“枝江工匠”杯技能竞赛项目,从职业道德、技能水平、生产安全多维度进行考核选拔,遴选出一批高素质新就业形态从业标兵。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大赛,培养企业技术骨干,造就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应急局)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四个枝江”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内容,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二)注重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联合开展调研、上门走访、举办培训活动等形式,加强信息摸排、政策落实、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求,切实压实责任,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作为稳就业保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让政策举措惠及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