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7
各高中,学区办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及校外教育机构: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宜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提示》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度枝江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拟申报参加2026年度枝江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尚未取得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本年度测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
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可由单位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由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教育、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确认、市人社局审核后,免于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的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新课程改革、教学案例等。
三、测试形式
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组织相关培训。
四、测试结果及效用
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初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不作硬性要求。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必须与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参加评审时的申报专业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遵循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报考学段学科专业及参加评审时申报学段学科专业一致原则,选择相应学段报名,学段学科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工作经历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六、报名方式及审核程序
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2026年度枝江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2026年度枝江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附件3)并加盖公章,附报名人员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蓝底或红底,按花名册顺序粘贴于《报名人员照片粘贴表》(附件4)〕,连同Excel版《花名册》报市教育局406室,联系电话:0717-4286316。
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8月12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0日。
考试时间:2026年8月23日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确保汇总报名花名册信息准确,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误报、漏报等,由教师自行负责。
八、测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水平能力测试的费用分别为:中级50元/人,初级20元/人。
九、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如实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严重违纪者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附件:
附件2:2026年度枝江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xls
附件3:2026年度枝江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xls
枝江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